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企业查询方法,江西省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查意见公示
编辑:常诺美 | 发布时间:2024-06-13 18:31:20| 浏览:3952
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企业查询方法
一、关于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本《指南》根据实际及时修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jiangxi.gov.cn)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http://zjt.jiangxi.gov.cn)以及依法指定的政府信息查阅场所(江西省南昌市北京西路69号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查阅。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本机关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主要有以下几类:
1、概况信息。包括本机关总体情况,机构职能,领导分工和重要活动、讲话。
2、法规文件。包括本机关负责执行的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本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有关文件。
3、发展规划。本机关年度工作、重点工作、阶段性工作的计划。
4、工作动态。包括本机关重要会议、经济社会发展、惠民实事项目等最新动态。
5、财经信息。包括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采购和财政预决算及审计情况等。
6、行政执法。包括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具体行政行为的法律依据;行政执法及行政复议等情况。
7、公共服务。政府有关面向公民、企业和其他经营者及涉外服务方面的信息。
具体参见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信息公开专栏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本机关的网站上查阅。也可以到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场所进行查阅。
查阅地点:江西省南昌市北京西路69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开放时间:工作日8:30-12:00,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791-86262826
(二)政府信息编排体系
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使用电子文档方式编排、记录和存储各类信息,主要含序号、索引号、信息内容、公开形式、生成日期、发布机构等详细信息。索引号是为方便信息索取所编排的信息编码。每条信息有唯一的信息索引号。信息索引号由“信息栏目编号”、“信息生成年号”、“信息顺序编号”三组代码构成。
(三)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本机关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形式,网址为:http://zjt.jiangxi.gov.cn/col/col40703/index.htm。除信息公开网站外,本机关还将利用新闻发布会、政务新媒体、便民资料等方式公开政府信息。
政务新媒体:江西住建微信公众号二维码
(四)公开时限
网上公开的信息,除概况信息、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发展规划、行政执法依据、行政事业性收费、公共服务等信息长期留存外,其他信息网上留存的期限不超过1年。超过留存期的信息,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不再继续通过网上公开,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到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场所查阅。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将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依法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机关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
(一)受理机构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办公地址、联系电话、传真号、邮政编码、电子邮箱等公示如下:
受理机构: 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办公地址: 南昌市北京西路69号
联系电话: 0791-86262826
传真号码: 0791-86229054
邮政编码: 330046
电子邮箱:bgs@zjt.jiangxi.gov.cn
受理时间:工作日8:30-12:00,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申请程序
1、 提出申请
向本机关提出申请的,填写《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信息公开申请表》(样表附后,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复制有效,可以在本机关领取,也可以在本机关网站下载电子版。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细、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
申请人可通过下列方式提出申请:
(1)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申请人可以在江西省人民政府网站或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门户网站上填写电子版《申请表》。
(2)通过信函、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3)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本机关当场提出申请。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申请的,需出具单位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
2、申请处理
本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对《申请表》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完备,可以当场受理的,当场受理登记并出具《登记回执》;申请人所提申请内容不明确、要件不完备或者申请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本机关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答复期限自收到补正的申请之日起计算。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本机关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本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按规定程序对申请进行审查,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在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遇特殊情况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本机关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如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应当征求第三方意见,征求意见时间不计算在答复期限内。
本机关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一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本机关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机关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依法不属于本机关公开或者该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请人,对能够确定该政府信息的公开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三)不予公开的范围
1.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2.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本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予以公开。
3.本机关的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不予公开。
4.本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不予公开。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上述信息应当公开的,从其规定。
三、收费标准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国办函〔2020〕109号)文件精神,依申请公开超过一定标准的,本机关可以适当收取信息处理费,信息处理费可以按件计收,也可以按量计收,均按照超额累进方式计算收费金额。
(一)按件计收执行下列收费标准:按件计收适用于所有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决定类型。申请人的一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包含多项内容的,行政机关可以按照“一事一申请”原则,以合理的最小单位拆分计算件数。
1.同一申请人一个自然月内累计申请10件以下(含10件)的,不收费。
2.同一申请人一个自然月内累计申请11—30件(含30件)的部分:100元/件。
3.同一申请人一个自然月内累计申请31件以上的部分:以10件为一档,每增加一档,收费标准提高100元/件。
(二)按量计收执行下列收费标准:按量计收适用于申请人要求以提供纸质件、发送电子邮件、复制电子数据等方式获取政府信息的情形。按量计收以单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为单位分别计算页数(A4及以下幅面纸张的单面为1页),对同一申请人提交的多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不累加计算页数。
1.30页以下(含30页)的,不收费。
2.31—100页(含100页)的部分:10元/页。
3.101—200页(含200页)的部分:20元/页。
4.201页以上的部分:40元/页。
本机关依法决定收取信息处理费的,将向申请人发出收费通知,说明收费的依据、标准、数额、缴纳方式等。申请人应当在收到收费通知次日起20个工作日内缴纳费用,逾期未缴纳的视为放弃申请,行政机关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期限从申请人完成缴费次日起重新计算。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情况
工作机构: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江西省南昌市北京西路69号)
工作时间:工作日8:30-12:00,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791-86262826
传真号码:0791-86229054
邮政编码:330046
电子邮箱:bgs@zjt.jiangxi.gov.cn
五、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机关纪委投诉。
监督电话:0791-86201887
传真号码:0791-86229054
通信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北京西路69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机关纪委
邮政编码:330046
接待投诉时间:工作日8:30-12:00,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如对答复不服,可以在收到答复书之日起60日内向江西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收到答复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南昌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二、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
http://www.jxjst.gov.cn/
三、住建委官网包括哪些内容?
1、政务公开
1)机构职能
2)人事信息
3)法规文件
4)政策解读
5)新闻发布
6)政务动态
7)规划总结
8)实事折子绩效
9)财政信息
10)专题专栏
11)数据统计
2、政务服务
1)人员资格审查
2)房屋管理
3)企业管理
4)工程建设管理
3、政民互动
1)意见征集
2)答疑解惑
3)问题解答
四、住建委是干什么的?
住建委通常是指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它是负责住房与城乡建设规划管理的政府部门。住建委的职能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贯彻落实国家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并进行相关的立法工作。
2、负责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工作,包括住房保障制度的建立和完善,以及住房保障对象的管理。
3、负责推进住房制度改革,包括住房供应、住房价格、住房分配等方面的政策和措施。
4、负责工程建设管理和建筑市场的监督管理,包括重点项目工程的协调、监管以及建设工程的质量、安全和施工安全的监督管理。
5、负责建筑行业的监督管理,包括建筑市场秩序的维护、建筑活动的指导和监管,以及对建筑企业的资质管理。
6、负责房地产市场的监督管理,包括房地产开发、房地产交易市场的秩序维护,以及房地产中介服务和房地产价格的监督管理。
7、负责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城市轨道交通建设的管理,包括城市道路、桥梁、供水、供热、市政设施、园林绿化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8、负责勘察设计行业的监督管理,包括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和抗震设防的监督管理。
9、负责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工作,以及其他与住房建设和管理相关的社会服务工作。
10、住建委还涉及城市规划、市政公用事业、公用设施建设与管理、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等多方面的内容。它旨在通过上述职能促进房地产市场的稳定和发展,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和居住条件。
五、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联系方式
办事大厅地址:南昌市民中心办事大厅方楼3楼路线规划:导航前往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工作日中午、休息日、法定节假日提供错时预约服务。
公交路线 :1.地铁出行:可乘坐地铁2号线至市民中心站,4号出口出站,往九龙大道方向步行约200米到达。 2.公交出行:可乘坐51、501路公交车,到市民中心站下车。
办事大厅咨询电话: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赣登记服务咨询电话:0791-86739715、0791-86739714 企业资质事项咨询电话:0791-86739720 个人证书事项咨询电话:0791-86739713
江西省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查意见公示
1、在市级政务服务网政务公开里公示。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单位持有异议,均可在公示期间内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反映。建筑业企业资质分为三大序列,分别为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和施工劳务三个序列。其中施工总承包序列设有12个类别,一般分为4个等级(特级、一级、二级、三级);专业承包序列设有36个类别,一。
2、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查意见的公示 建办受理函[2016]37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北京市规委,江苏省、山东省建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局),总后营房部工程管理局,国资委管理的总公司,各有关企业:按照《行政许可法》及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
3、建筑业企业资质可以通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鲁班建业通等平台查询。其中,鲁班建业通是一个收集建筑行业信息平台,查询建筑行业的信息在这个平台能查到,包括建筑人员资质、企业不良信息、招投标信息等等。介绍内容建筑业企业资质的介绍内容包括企业的人员素质、技术及管理水平、工程设备、资金及效益情况、承包经营能力和。
4、本规定所称建筑业企业,是指从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装修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等活动的企业。第三条 建筑业企业应当按照其拥有的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已完成的建筑工程业绩等条件申请资质,经审查合格,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后,方可在资质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第四条 国。
5、建筑资质也叫建筑企业资质,通常是指建筑施工资质,代表了建筑企业的施工能力,是参加招标和承接工程的必要条件。资质申请条件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87号),建筑业企业应当按照其拥有的注册资本、净资产、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已完成的建筑工程业绩等资质条件申请资质,经审查合格,。
6、如果在初次申报中,公示出来的意见没有通过的话,认真阅读公示意见,查看具体是什么原因没有通过。进行改正后重新进行资质材料评审,然后针对公示的意见提出申诉,做申诉材料,申诉材料做好后,进行申诉,申诉如果成功的话,企业的资质会和公示通过的企业资质一同公告出来。如果公告还没有通过的话,那只能将。
7、《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一式一份;申请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审批资质的,还需提供《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申请受理信息采集表》。企业证照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复印件;申报由住房城乡建设部许可的资质,应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且不需核对原件。办公场所证明办公场所产权证复印件或出租(借)方产权证和双方。
8、申请资质的企业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向所在区建筑业管理部门提交资质申请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区建筑业管理部门初审合格后报市建管处。公示建管处对资质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对属于市级核准范围的资质进行公示,公示完成后,无异议的予以核准并报省建管局备案。领证企业在资质核准后,到市住建局工程科办理建造师注册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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