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办理指南,一分钟教您申请材料条件
编辑:苍高偀 | 发布时间:2025-05-07 23:59:00| 浏览:2727
一、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概述
设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或从事专题、专栏、综艺、动画片、广播剧、电视剧等广播电视节目的制作和节目版权的交易、代理交易等活动的行为,就需要申请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简称: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广播电视节目是由广播电台、电视台和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广播电视行政部门,批准设立的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单位制作。
资质全称: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审批机构:省级广播影视局,广播电影电视总局
有效期限:2年(提前30日提交续期)
年检要求:每年1-3月
二、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申请条件
1. 主体资格
-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境内企业或社会组织,不含外资成分(外商独资、中外合资企业不可申请)。
- 公司名称、章程需符合《广播电视管理条例》规定。
2. 注册资本
- 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300万元人民币,需提供验资证明。
3. 专业人员要求
- 至少配备3名广播电视相关专业人员(如编导、摄像、策划等),需提供学历证明或培训证书。
4. 合规记录
- 申请前3年内,法定代表人无违法违规记录,机构未被吊销过许可证。
5. 场地与设备
- 需提供固定办公场所证明(租赁合同或产权证),并配备节目制作所需设备(如摄像机、剪辑设备等)。
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申请流程
1. 材料准备
2. 提交申请
- 线上/线下提交至当地广播电视局(中央单位需报广电总局审批)。
3. 审核与勘验
- 材料初审通过后,可能需接受现场勘验(核查场地、设备及业务真实性)。
4. 领取许可证
- 审核通过后约20-30个工作日领证,有效期2年,需每年提交年报。
四、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申请材料
1、法人身份证扫描件及简历;
2、三个以上广播电视相关专业管理人员身份证扫描件、学历证原件及简历;
3、三名管理人员身份证扫描件、毕业证书原件扫描件;
4、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和公司章程;
5、股东不可以有外资;
6、办公场地租赁协议及房屋产权证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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