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广电局关于《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行政许可实例参考
编辑:屈钰芮 | 发布时间:2024-05-08 01:27:21| 浏览:4453
内蒙古广电局关于《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行政许可实例参考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在我司官网介绍了很多相关内容,怎么办?如何年检?如何续期?等内容,感兴趣的老板们可以查看影视资质栏目。今天小编带来一篇行政许可批复的实例参考。由于各地批复公示内容有差别,有表格有文字形式,今天带来的内蒙古广电局发布的内容更具体,包括申请主体的权利与义务。如果您需要代办这个资质,请点击文章下方或右侧"在线客服"与我们联系。
一、内蒙古广电局关于《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批复内容参考
内蒙古XXXX有限公司:
你公司有关开展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业务的申请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1、根据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管理规定》(总局令第34号)的有关规定,同意你公司开展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业务,并颁发《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编号:(蒙)字第XXX号,有效期:2023年11月28日—2025年11月27日。
2、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的范围为:专题、专栏、综艺、动画片、广播剧、电视剧等广播电视节目的制作和节目版权的交易、代理交易。经营方式:制作、复制、发行。
3、你公司应严格按照《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核准的制作经营范围开展业务活动,制作经营活动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不得制作时政新闻及同类专题、专栏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动画片、电视剧,应经自治区广播电视局审核并办理有关手续。
4、所颁发的《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严禁以任何方式涂改、租借、转让、出售和伪造。《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载明的制作机构名称、法定代表人、地址和章程等事项发生变更,应报自治区广播电视局履行变更审批手续;终止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活动,应在1周内到自治区广播电视局办理注销手续。
5、制作广播电视节目时,严禁有外商独资企业或中外合资、合作企业和境外人员参与制作。
6、出口广播电视节目或送广播电视节目到境外参加展示播映活动,应提前上报自治区广播电视局。
此复。
内蒙古自治区广播电视局
2023年11月28日
二、申请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境内社会组织、企事业机构(不含在境内设立的外商独资企业或中外合资、合作企业),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机构名称、组织机构和章程;
2、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广播电视及相关专业人员、资金和工作场所,其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300万;
3、在申请之日前三年,其法定代表人无违法违规记录或机构无被吊销过《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记录;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综合以上的办理要求,办理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的难度不是很大的,只要有相关的人员,准备基本资料就能办。
三、申请广播电视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材料
1、申请报告。
2、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章程
3、《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申领表。
4、主要人员材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及简历。
(2)主要管理人员(不少三名)的广播电视及相关专业简历、业绩或曾参加相关专业培训证明等材料。
5、注册资金或验资证明。
6、办公场地证明。
7、企事业单位执照或工商行政部门的企业名称核准件。
综上所述,本篇内容内蒙古广电局关于《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行政许可实例参考的文章。如果您还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办理的其他问题或想办理,请联系企铭星在线客服。也可以拨打我们的电话18519382458.